1981年1月,轻工部以轻生字第5号文“关于颁发《中国钟表工业标准化质量检测中心站》 印章和明确各中心站的工作任务通知”的函,明确钟表所为我国钟表工业标准化质量检测中心站。1981年10月,钟表所标准化室正式开展工作。1990年4月,轻工部轻质字第32号文“关于命名轻工业专业标准化中心和颁发新印章的函”,又命名钟表所标准化室为“全国钟表工业标准化中心”,承担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,完成标准化体系建设,出版通讯录,同时还承担IS0/TCl14的国际交流工作,代表我国出席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会议并行使投票权。特别是1987年6月和2001年1月,钟表所在西安和珠海以东道主身份主办了国际钟表标准化会议,提升了我国钟表业的国际形象。